诉讼中债务人的举证债务纠纷诉讼程序
诉讼中债务人的举证
一、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
1、当事人为自然人的,应提交其身份证明资料,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。
2、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,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,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、社团法人登记证等。
3、当事人名称在诉争的法律关系发生后曾有变更的,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。
二、证明买卖关系存在的证据
1、《购销合同》、《供货协议》;
2、订(定)货单;
3、证明口头协议成立和生效的证据,如证人证言、实际履行凭证。
三、证明协议履行情况的证据
1、交、收货凭证:交货单、送货单、提货单、收货单、入库单、运单;
2、证明尚欠货款的凭证:结算清单、欠条、还款计划、还款承诺书,其它能证明欠货款事实的信函等。
3、收货方提出质量异议的证据:信函、证人证言、有关单位的证明、检验报告书、客户投诉、退货及索偿的证据。
四、当事人诉讼请求的计算清单,并注明计算方法、依据等。
武定县位于云南省北部,邻接四川省。总面积3322平方千米。总人口26万人(2004年)。武定县辖3个镇、8个乡(其中1个民族乡):狮山镇、高桥镇、猫街镇、插甸乡、田心乡、发窝乡、白路乡、万德乡、己衣乡、环州乡、东坡傣族乡。108国道横贯境内4个乡(镇),金沙江流经县境34公里、途经3个乡,公路网四通八达,水陆交通便利。东距昆明市78公里,南距楚雄市160公里,北距四川攀枝花市240公里,永(仁)武(定)高速公路建成后,里程将大大缩短。全县土地面积442.2万亩,其中耕地面积27.2万亩(水田10.6万亩,旱地16.6万亩);林用地261.9万亩(有林用地150.3万亩);森林覆盖率25.4%。武定县有16种少数民族,民族文化底蕴丰厚,民族风情浓郁,各民族均有自己的服饰、饮食、婚丧嫁娶、民族工艺品、文学、歌舞等艺术文化。